- 在线时间
- 0 小时
- 威望
- 1 个
- 金币
- 15 枚
- 金钱
- 0 元
- 最后登录
- 2015-7-21
- 注册时间
- 2015-7-21
- 帖子
- 1
- 精华
- 0
- 积分
- 14
- 阅读权限
- 10
- UID
- 42465

- 威望
- 1 个
- 金币
- 15 枚
- 金钱
- 0 元
- 在线时间
- 0 小时
- 阅读权限
- 10
- 帖子
- 1
- 精华
- 0
- 积分
- 14
- UID
- 42465
|
发表于 2015-7-21 10:31:20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于2014年6月21日对刘元彬位于重庆市开县温泉镇乐园村小学旁的新建住宅进行墙面乳胶漆施工,由于当时是熟人介绍,只是口头合同《3遍底灰.3遍漆,质量以我在开县县城施工质量为准,单价10元/平米的做工,材料由刘元彬提供,完工结账,不包吃住》。在工程做到第3遍底灰完工时,刘元彬提出质量达不到他要求,他曾到过开县县城查看已完工和正在施工的工地,最后是开县的质量都达不到他要求,他现要求《靠尺》。总之活还是要我做质量要不得,我如不做就按4元每平米给我结算《实际工程已完成百分之80》。我中途曾多次找他协商,他每次都给加200元。
在2015年旧历3月26日我到乐于办事,得知刘元彬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他人改墙漆为干粉以完工,我于是找到刘元彬讨要工资,他随即当众对我和我父亲进行语言恶意伤害,后欲关门离去。我一时气愤便想砸窗而入铲除我的施工墙面,砸完窗我随即后悔冲动,便想离去,刚走大概10米,刘元彬从背后用石头《大约1.5公斤》直击我后脑,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我本能捡起他砸我掉地上的一块碎石砸向了他,后立即被当地人给按住,我全力挣扎才跑掉。随后被赶来的亲戚带到当地小诊所包扎伤口,直到温泉派出所警察赶到。
警察将我带到派出所录口供,录完口供回到开县中心医院检查伤口,由于时间已久医生以不敢对伤口《2.5至3公分呈Y字型》进行缝合,医生要求住院治疗。大概1个月后警察叫去调解,当时我对砸玻璃表示错误并愿意赔偿,并愿意支付刘元彬医药费1900元,要求对方支付我完成工程全部工资和医药费2800元。而刘元彬歪曲事实,说给钱我不要《随他给按4元每平米》倒还把他打了,他什么都不给倒要我赔他全部,警察见调解分歧过大叫下次再调解。又大概过了1个多月,第二次调解,刘元彬刚到调解室就和副所长蒋勇争执起了,随即蒋勇便说不予以调解了直接拘留如有不满出来可以告,便叫人带刘元彬去采集身份信息。等刘元彬再进调解室,出现场的警察便问我两调解不,刘元彬要求我另外赔他2000元营养费就算了。我肯定不会同意,于是警察再次将我两分开询问,刘元彬先我后,在询问我时,警察说我两都不赔了就这样算了,就当我打牌输了几千块钱,谁叫我遇到了这样的人,不然就要拘留,几千块钱买10天不拘留。既然他该我工资为什么我不要,我当时要求派出所公正处理就行。不一会警察给我2张拘留处罚单损坏他人财产拘留5天伤害他人拘留5天,我开始不签字,警察说这是他们权力不服出来可以告他们,不懂的情况下我签了字。后才知道刘元彬就是拘留5天。
7月17日我到派出所要求给我复印一份案件调查和处理文件和对方身份信息我用于法院起诉刘元彬用,当时蒋勇说资 料已转到开县公安局并要律师才可以拿,我到开县公安局问又说这该办案派出所提供也说要律师。
如今我又该找何部门,如何维护我的权利,今怀疑温泉派出所和刘元彬之间有收受贿赂嫌疑,疑点1;录口供时一再强调砸玻璃过后的事,对之前事实不予理睬。2;刘元彬一直歪曲事实不予追究.3;生命财产,强调砸玻璃而对谁先动手人身伤害不予处理.4;明知我受了伤害对我10天拘留,对方5天。5;既然已结案为什么怕给资 料我故意刁难《可能想只有几千块钱,找个律师都得几千,让我知难而退》。
我对以上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曾令海
2015年7月19日 |
|